销售分公司财务控制

时间:2020-10-15 16:41:51 财务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销售分公司财务控制

销售财务治理的到位,是保证销售流程每一环节畅通无阻的重要因素,是实现销售任务和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保障,销售分公司由于处于公司前线,风险点较多,轻易发生舞弊行为,因而,销售财务控制是销售控制治理的核心。下面阐述销售分公司财务控制的主要措施。

  一、财务核算模式控制。

  总部对销售分公司核算控制模式可以分为独立核算模式和非独立核算模式。

  1、独立核算模式。独立核算模式基本特征:各分公司独立核算、向总部报告在一定时期内分公司利润实现情况,编制损益财务报表。独立核算模式多适用于以分公司利润最大化为财务控制目标的分公司核算模式。

  2、非独立核算模式。非独立核算的基本特征:销售分公司不核算利润。非独立核算模式多适用于以直接的用度控制为财务控制目标的分公司核算模式。

  总部通过对分公司财务核算模式的界定,围绕模式制定相应的财务控制措施,以保证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控制

  组织控制的主要职能是对组织内成员的治理和成员之间相互关系的治理。销售分公司组织控制分为对分公司财务职员的治理控制和分公司财务部分与分公司与其他职能部分之间的运行机制控制。

  1、财务职员控制。销售分公司财务职员治理模式可分为本地化模式和委派模式。

  本地化模式。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和其他财会职员均属于分公司编制,大多在分公司当地招聘,其工资及人事关系均在分公司。

  委派模式。委派模式是财务负责人由总部任命并同一委派的治理办法。委派财务职员在财务治理、会计核算及综合统计体系等方面对总部财务部负责。

  两种不同的财务职员治理模式,总部对分公司治理形式也有所区别,公司应根据销售结算特点、分公司权责大小、用度本钱高低等因素考虑分公司财务职员治理模式,以实现公司组织控制目标。

  2、分公司财务部分与其他部分之间的运行机制。财务部分和其他部分之间的运行机制也是组织控制的重要。建立健全组织运行机制,是实现组织控制的重要保证。通常的运行机制有:

  1、授权制约机制。分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负责人应由总部规定相应的权责范围,职责上相互制约,对用度报销、商品出库销售、返利确认、销售合同、广告合同等重要事项实施连签制度。分公司所有财会职员的招聘、离职应由总部备案或审核,分公司负责人无权任命或解聘财务职员,增强分公司财务职员的独立性,以利于分公司财务对总部控制政策的独立执行。

  2、责任与监视机制。建立实物、资金安全保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分公司财务负责人为实物、资金安全、完整的第一责任人,出现,分公司财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加大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实物资产、资金安全的监控责任感和主观能动性。建立应收帐款第一责任制度,销售分公司销售职员对应收帐款负有第一责任,加强销售职员对应收帐款的责任。

  3、职员风险治理机制。推行分公司职员经济担保制度,分公司职员因过失、渎职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经济担保人负有连带赔偿责任,以加强分公司职员的风险和责任意识。

  三、预算控制

  预算控制也是广泛运用于分公司的财务控制。预算控制可分为预算制定、预算实施、考核评价三个阶段。

  1、预算制定。销售预算与用度预算是分公司预算治理的两项重要内容。

  销售预算制定。公司在确定销售计划时要符合实际,对销售职员下达销售指标时应充分听取销售职员的意见,切忌主观臆断,脱离实际将指标定得过高而严重挫伤销售职员的积极性。

  用度预算指标制定。常用的销售用度预算方法有以下几种:量进为出法,公司在估量了自己所能承担的能力后安排分公司用度预算;销售百分比法,以一个特定的销售量或销售额的百分比来安排销售用度;竞争对等法,公司按竞争对手的大致用度来决定自己的用度预算;目标任务法,公司或营销职员首先要明确自己的特定的目标,确达到这一目标所必须完成的任务以及估算完成这些任务所需要的用度,来决定用度预算。用度预算是公司资源的配置过程,无论采用何种用度预算方法,都应根据公司现有资源状况围绕公司战略目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