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从单一要素价值论到系统价值论-劳动价值论的创新

时间:2020-10-08 10:36:46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试析从单一要素价值论到系统价值论-劳动价值论的创新

如果说,我国多年流行的劳动价值论仅仅承认劳动对商品价值的作用,因而是单一要素的价值论,那么,现在,我们应当综合考虑劳动和资产等客体因素与社会需求这个主体因素对商品价值的作用,建构“系统价值论”。

  一既要肯定劳动的作用,又要承认资产的作用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各种商品之所以能够互相交换,互相表现为交换价值,“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所谓价值,就是各种商品之间的相对比价。这是完全正确的。它是我们分析商品价值的基础。

然而,马克思断言:“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具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于是,“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然后,“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捎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这就是商品价值的实体。于是,劳动就成为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

这里,存在着一个巨大的逻辑上的跳跃:商品本来是由一定的劳动和相应的自然资源或物质资料(本文统称之为资产,即生产的物质条件)结合而成的,可是,为什么各种商品中“共同的东西”却只剩下了“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呢?完全舍弃掉自然资源或物质资料是合理的吗?有人可能会说,自然资源及其形成的使用价值,具有种种质的差别,无法相互比较,因而不属于各种商品中的“共同的东西”。可是,具体劳动不也同样具有种种质的区别吗?既然可以从具体劳动中分析出抽象劳动,它们是个别和一般的统一,那么,按照同样的逻辑,我们不是也可以从种种自然资源中抽象出“一般资源”吗?难道自然资源就是纯粹的“个别”,不存在“一般”吗?倘若真的如此,强调一般与个别统一的辩证法岂不是被推翻了吗!至于这个“一般资源”到底如何计量,其实与抽象劳动的计量一样,可以并且事实上也是通过市场来实现的。可见,如果承认商品价值就是各种商品中所包含的“共同的东西”,那么,就必须合乎逻辑地承认,商品价值是抽象劳动和一般资源的统一,丢掉其中任何一个部分都是片面的。

传统劳动价值论从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出发,导出一个重要论断:“机器等生产资料只能转移价值,而不能使价值增殖”。这已经被大量事实所证伪。例如,农民在不同的土地上耕作,虽然付出同样的劳动,但收获是不同的,而同样的农产品当然含有同等的价值,这就是说,好地会带来更多的价值,其中,土地本身的增值作用不可否认。这个事例带有普遍性:一切物质生产都离不开一定的劳动资料、生产工具,这些劳动资料同农民土地具有相似的地位和作用。使用先进的生产工具通常也会大大提高实物劳动生产率,在付出等量劳动的条件下,创造出更多的商品,而同样的商品在同一时期基本也是等价的,更多的商品意味着更多的价值。这也是人们愿意采用先进机器的原因。假如机器不能使价值增殖,谁还会劳而无功甚至甘冒风险地使用先进机器?许多劳动工具特别是“机器人”可以代替人的部分劳动(从笨重和简单的体力劳动到灵巧和复杂的脑力劳动),发挥着同劳动相似的作用,二者具有一定的等价性。为什么人的劳动可以创造价值,而代替人劳动的那些劳动资料就只能转移价值呢?实际上,市场只认商品这个最终成果,而不管它是由人还是由机器生产的。

由于资本在商品价值的形成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所以,资本所有者所得到的回报,在一定范围内,应当看作是正当的和合理的。从这个角度说,我们过去把资本的一切回报都看作是剥削,是夸大了剥削量。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者个人占有的财产会愈来愈多,在满足即期消费之余,人们必然会把一部分财产作为投资,享有它所带来的回报,这会成为愈来愈普遍的现象。如果认为一切投资回报都是剥削,那么,就会得出我国经济愈发展,剥削者和剥削现象也愈来愈多的荒唐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