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析三种价值论的交集

时间:2020-10-08 09:25:42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论析三种价值论的交集

  论文关键词: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均衡价值论;需求

  论文摘要:商品是实现了交换、满足人们需要的劳动产品,它的价值量是由根据社会需要来分配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从物对人的需要的满足这个角度来看,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是有交集的。需求和供给可以划分为宏观层面上的社会需求和供给以及微观层面上的市场需求和供给。从市场需求的角度来看,劳动价值论和均衡价值论也是存在交集的。因此,总的来说,虽然三种价值论的研究立场、视角以及前提假设均不相同,但是从需求的角度来看,三种价值论还是存在交集的。

一、劳动价值论中价值的实现与决定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开篇中就这样说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y马克思发展了斯密的劳动价值论方面,他从“商品的二重性”出发,揭示出创造商品的“劳动二重性”,进而提出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他认为各种商品能够有效地进行交换,其中必须包含一个“共同物”,这个“共同物”就是商品的价值,即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价值作为商品经济的一个核心范畴,其本质在于它是一种特殊的生产关系,即商品生产不同主体之间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它“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具体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使用价值是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它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

作为商品的自然属性的使用价值虽然不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但马克思从未忽视过对它的研究,也从不否定商品的使用价值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劳动产品之所以成为商品,首先是因为它的有用性,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否则,它就不是商品,而仅仅是劳动产品而已。“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它的交换价值的前提,从而也是它的价值的前提。”生产商品的目的是用来交换,是要将产品转到把它当做使用价值的人的手里,即只有实现了交换的劳动产品才是商品,才有价值可言。因此在研究商品价值时,不仅要研究商品的价值决定,还要考虑商品的价值实现。

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的劳动时间。”这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它是指物质生产领域内生产某一个使用价值所花费的平均劳动时间,反映了同一部门内不同生产者在生产单位产品的劳动耗费上互相比较的关系,它强调一定条件下,某一部门单位商品的部门平均劳动耗费。“事实上价值规律所影响的不是个别商品或物品,而总是各个特殊的因分工而互相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总产品;因此,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只有当全部的产品是按必要的比例进行生产时,它们才能卖出去。健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所说的“另一种意义的必要劳动时间”。它反映了社会劳动在各个部门不同的分配比例问题,即资源配置的实现问题。社会的总劳动时间在各部门之间的分配比例应该与社会对该部门的劳动需要量相适应。

“说商品有使用价值,无非就是说它能满足某种社会需要。当我们只是说到单个商品时,我们可以假定,存在着对这种特定商品的需要,—它的量已经包含在它的价格中,—而用不着进一步考察这个有待满足的需要的量。但是,只要一方面有了整个生产部门的产品,另一方面又有了社会需要,这个量就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考虑到商品的需求,从而来研究商品的价值。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从生产供给的角度来分析的,而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正是在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基础上引人了需求这一必然要素。生产商品的劳动的社会属性决定了商品是社会化的产物,研究商品必须从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来考察。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从物质生产的领域来界定的,而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则将研究视角拓宽到了流通领域,从两个过程的统一来考察部门总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直接决定商品的价值量,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通过决定价值实现,以其为中介从而间接影响价值量的决定;决定价值量的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通过部门内部诸供求关系之间的竞争形成的;而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由部门之间的供求竞争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