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申报条件

时间:2024-09-16 09:36:58 租房补贴

珠海高新区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申报条件

  补贴必须授予被补贴方某种利益:一般认为这种利益是受补贴方从某项政府补贴计划中取得了某些它在市场中不能取得的价值。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珠海高新区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申报条件,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珠海高新区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应为高新区主园区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企业进行创新创业的下列高层次人才之一,包括: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专家;

  (三)广东省领军人才;

  (四)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一级);

  (五)具有博士学位或教育部认可的海外同等学历(学位),且在企业中占股30%以上或为第一大股东的创业人才;

  (六)经区管委会认为的其他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

  二、补贴标准

  属于申报对象第一至第四款的,补贴标准为5000元/月;属于申报对象第五、六款的,补贴标准为3000元/月。可享受最长36个月补贴。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除应符合申报对象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申请条件:

  (一)在高新区主园区内主导产业企业创新创业;

  (二)租住在高新区主园区;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所在企业不提供住房;

  (四)每年须区内企业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80天。

  同一人员已享受过市、区其他购房优惠政策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此项补贴;已享受市、区其他租房优惠政策待遇的,不可同时享受此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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