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涉外离婚登记申办条件
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沈阳涉外离婚登记申办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办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申报材料
沈阳市居民:
(一)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结婚证;
香港、澳门居民: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
(三)结婚证:
台湾居民:
(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二)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三)结婚证。
华侨及出国人员: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结婚证。
外国公民: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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