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申报办结时限

时间:2024-10-27 07:47:23 综合指南

南宁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申报办结时限

  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南宁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申报办结时限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南宁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申报办结时限

  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老工(公)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申请需要12个工作日。

  用人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老工(公)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通知》(桂社保函〔2018〕83号)规定的,对符合纳入条件的工伤人员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公)伤事故发生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含)前;

  2、事业单位工(公)伤事故发生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含)前;

  3、申报时该人员仍在职在编。

  三、办理材料

  1、《老工(公)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伤待遇审核表》,原件1份;

  2、确认工伤的相关原始证明材料之一:

  (1)用人单位或者相关部门按照权限和规定作出的有关因工(公)受伤批复或者证明为因工(公)受伤等原始材料,原件1份;

  (2)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初次诊断为职业病的证明以及病历,原件1份;

  (3)职工工(公)伤受伤时的疾病证明书,原件1份;

  (4)在编证明或《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原件1份;

  (5)《工(公)伤证》,验原件;

  (6)其他能够证明职工为因工(公)受伤的原始材料,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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