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市直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时间:2022-07-21 11:58:46 综合指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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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市直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职工中女满35周岁(含35周岁),男满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含高中),领取了《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迫切要求就业的人员。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山东市直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山东市直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山东市直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一)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4050”失业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六)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拓展:

  (一)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因个人不申请就业援助政策,影响其就业援助政策待遇的,由就业困难人员个人自行负责。

  (二)下列人员不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或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援助政策:

  1、正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2、正在享受政府帮扶政策人员;

  3、被用人单位录用人员;

  4、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为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人员;

  5、其他不应享受就业援助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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