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职业年金关系转入办理条件
中国的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保障制度,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承担因实施职业年金计划所产生的所有风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宁职业年金关系转入办理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申请条件:
1、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与省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已建立企业年金的新参保单位之间的年金关系转移接续;
2、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期间参加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职业年金;
3、省外机关事业单位试点养老保险转入职业年金。
办理材料:
(一)办理转入资格申请,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
若存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期间参加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职业年金的,提供:参保单位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情况表》,原件1份。
(二)办理转入手续,提供: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或《基本养老保险转职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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