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的计算公式
我国的社保制度主要包括五个,其中失业保险算是其中之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有着自己的领取标准的,并非个人狭义上理解的全额领取。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那么失业保险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呢?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失业保险的计算公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失业保险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
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失业保险金期限是多久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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