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租房和生活补贴办理咨询电话

时间:2021-02-04 14:30:52 生活补贴 我要投稿

龙岗区租房和生活补贴办理咨询电话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龙岗区租房和生活补贴办理咨询电话,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龙岗区租房和生活补贴办理咨询电话

  龙岗区租房和生活补贴办理咨询电话

  1、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办理咨询电话:0755—28908050;

  2、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27号龙岗区人力资源局612室。

  拓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2016年11月1日(“深龙英才计划”政策施行之日)以后通过深圳市人社局或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理人才引进的;

  2、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发放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3、申请人首次入户深圳需在龙岗区辖区内,且未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形;

  4、申请人首次入户深圳后应在龙岗区内就业(注册地为龙岗区的用人单位),并由所在单位在我区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深圳社保(从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的落款时间算起),且社保关系仍在本区内。

  二、申请材料

  1、《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1份;

  2、毕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申请人户口簿,公司集体户的话可以不一定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章就可以了(户口簿首页和申请人页,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通过办理在职人才引进的申请人提供《招调通知》;通过办理毕业生接收的申请人提供《毕业生介绍信》;通过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的申请人提供《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申请人金融社保卡复印件1份;

  8、申请人社保清单1份(即社保缴纳凭证);

  9、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银行流水账单及历史明细查询单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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