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人社社保卡申请流程

时间:2022-09-26 12:17:19 社保 我要投稿

东莞人社社保卡申请流程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东莞人社社保卡申请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东莞人社社保卡申请流程

  东莞人社社保卡申请流程

  1、选定发卡银行及发卡网点,到发卡银行网点与之签订《发卡服务协议书》。

  2、单位专管员携带公章及单位组织编号到参保所属社保局领取《东莞市社会保障卡申请登记表》(以下简称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新签订发卡服务协议的单位,在确认银行已将协议内容登记入系统的一周后到社保局领取申请登记表;已签订发卡服务协议的单位,发生增员的情况,在成功办理增员的第二天到社保局领取申请登记表。

  3、单位专管员领取申请登记表后,派发给参保人填写。参保人认真核对、补充或修改申请登记表上的资料。参保人需到已列入我市社保卡电子照片采集服务单位的照相馆拍摄照片,领取“东莞市社会保障卡照片回执单”(照相馆名单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保卡”专栏),并将该照片回执单粘贴于申请登记表上相应位置。参保人填写完成后及时交回给单位专管员。

  4、单位专管员收集本单位的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在既定的时限内交回社保局。

  5、单位专管员在向社保局成功提交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的30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料(以银行网点要求为准)到发卡银行社保卡领取网点领卡。

  6、单位专管员应于领卡后5个工作日内将卡交参保人签收,并提醒参保人尽快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保卡到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办理条件

  东莞市户籍人员和依法享受本市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在东莞市内就业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台港澳人员。

  办理材料

  申领人申请办理时须提交的材料:

  1、《东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登记表必须按要求填写;

  2、相片,申领人提供符合制卡要求的电子照片制卡;

  3、社保卡申领的有效身份证件。

  拓展:社保卡如何用

  社保卡里的钱有两个方面的:

  1、养老保险:累计到你缴纳满15年的时候可以不再缴纳费用,等你退休时可以领取养老金,当然缴纳时间越长,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越多,所以缴纳满15年后,如果条件允许的情况,建议继续缴纳为好。

  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当时缴纳当时有效,一旦中断超过三个月即卡里的余额会取消,即有病想使用也会失效,只有继续缴纳费用方能继续使用卡里的医疗保险保险金作报销用,一般医疗保险缴纳有的地方是25年可以不用再缴纳,然后终身享受医疗,但是有些地方要求缴纳到退之前,各地方政策不同有所不同。

  社保卡没有清空一说,只有本人死亡或者移民才会清空,当然医疗保险有个三个月的中断期。

  社保卡主要的8项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甚至参加职业培训等。

  8.将具有一卡多用功能,例如缴纳水电费、公交车乘车刷卡和电子钱包功能。

  社保卡功能很强大,如有遗失,参保人应及时补办。

  社保卡办理攻略

  一、办事所需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二、收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社会保障卡工本费的'复函》(沪财综(2000)9号、沪价行(2000)052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每张50元;但对首次申领的居民一律减半收取工本费即:每张25元。

  三、办事程序

  1、申领

  符合社会保障卡申领条件的市民,可以通过电话向服务站预约或者直接前往服务站申领社会保障卡。

  (1)电话预约申领:

  ①申请人进行电话预约时,应当将本人的公民身份号码和姓名告知服务站;

  ②服务站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从市信息服务中心下载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③经确认,下载信息与申请人电话提供信息一致的,服务站应当与申请人约定正式申领的时间。如市信息服务中心共享数据库无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时,服务站应当告知申请人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后再行申领。

  (2)直接申领:

  ①申请人直接前往服务站申领时,服务站应当核实申请人填写的《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的相关 内容与申请人交验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的信息一致。

  ②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从市信息服务中心下载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③经确认,下载信息与申请人书面填写信息一致的,服务站应当受理申领。

  (3)异常处理:

  ①下载信息与申请人电话提供信息、书面填写信息以及各类有效证件载明的信息不一致时,服务站应当暂缓受理申领,并告知申请人暂缓受理的原因和恢复受理途径,同时将信息不一致的情况通知市信息服务中心。

  ②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姓名与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的信息不一致时,服务站应当告 知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警署),按户籍管理规定更正信息后再行申领。

  ③市信息服务中心共享数据库无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时,服务站应当告知申请人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后再行申领;

  2、领卡

  (1)申请人收到领取社会保障卡的通知后,应当凭本人的居民身份证领取。

  (2)委托代领社会保障卡的,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和被委托人 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

  (3)领取通知发出30日后申请人仍未领取的,服务站应当将有关滞领信息传送至市信息服务中心。

  四、办事时限

  服务站受理申领后,应当及时将有关申领信息传送至市信息服务中心。如逾时未传送,申请人可向投诉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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