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居住证初次签注注意事项
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的暂住证制度,作为中国计划经济的产物,它一出生就带有歧视性色彩,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珠海居住证初次签注注意事项,希望大家喜欢!
初次签注居住证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居住证有效期签注,已持有珠海市制发居住证的持证人办理居住证有效期签注业务时,在居住证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办理有效期签注的,予以办理;在居住证有效期届满后办理有效期签注的,如原有的居住登记信息已注销,应当重新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再重新申领居住证;如原有的居住登记信息未注销,则可办理居住证签注。
居住证证件期限和签注
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有效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证明等材料,到辖区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备齐资料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派出所窗口受理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材料。
第三步:符合条件的,为申请人办理居住证签注并当场擦写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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