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居住证怎么办理

时间:2023-03-28 12:17:51 松涛 居住证 我要投稿

余杭居住证怎么办理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接下来有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余杭居住证怎么办理,希望大家喜欢!

  一、办理流程 :

  1、受理。申领人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和就读的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出具回执。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2、审核审批。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3、制证。

  4、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银行网点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

  二、连续就读居住证提供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连续就读申领居住证需提供:

  1、父母亲至少一方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2、《普通中小学基本信息表》或《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连续就读证明》或《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学生连续就读证明》。

  满16周岁的成年人以连续就读申领居住证需提供市区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一年以上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连续就读证明》或《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学生连续就读证明》。

  三、自由职业者需要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原件1份,免冠近照2张。

  2、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原件1份,免冠近照2张。

  申请条件:

  1、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2、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为最大程度方便在佛山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办居住证,我市公安机关在全市共设40个受理点(详见下,均设在户政窗口。由于9月1、2日恰逢星期六、日,我市公安机关各受理点将正常上班,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居住在我市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到居住地受理点申请办理。目前暂不支持跨居住地辖区异地申领。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指南:

  办理对象:在佛山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办理条件:港澳台居民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住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领取居住证。

  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2]本人近期的《广东(佛山)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4]半年以上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5]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6]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的,同时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件。

  [7]以上所需证明材料中,(其中[1][2][3][4]为必选项;[4]如包含居住地住址信息的,则不需提供[5];[6]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照、合同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省内具有居住证照相资格的照相馆拍摄照片,领取《广东(佛山)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2、申请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点办理(详见受理点地址),选择到受理点领取或邮寄领取。如需邮寄的请在窗口办理时告知工作人员。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3、公安机关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制证。

  4、选择邮寄领取的,将由邮政快递寄给本人(快递证件不提供指纹核验服务)。选择受理点领取的,本人凭《证件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注意事项:

  1、“港澳台居民”是“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的统称。其中,“港澳居民”是指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且不具有内地户籍的中国公民;“台湾居民”是指在台湾地区定居且不具有大陆户籍的中国公民。

  2、“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持居住证应当由签发机关宣布作废:

  (1)丧失港澳台居民身份的;

  (2)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

  (3)可能对国家主权、安全、荣誉和利益造成危害的;

  (4)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被注销、收缴或者宣布作废的(正常换补发情形除外)。

  4、对可疑的申请材料需进行调查核实的,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

  5、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虚假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违规办理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暂不支持跨居住地辖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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