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时间:2021-03-05 20:49:21 就业补贴 我要投稿

四川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补贴是国家财政通过对分配的干预,调节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支持生产发展,调节供求关系,稳定市场物价,维护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利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四川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四川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四川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满3个月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扩展:就业扶持政策

  离校前

  1、求职创业补贴。对学籍在省内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2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由高校会同校区所在市(州)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办理。

  2、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可以享受一次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由校区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办理。

  3、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离校前给予一次性就业帮扶补助600元。由高校和教育厅负责办理。

  4、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毕业学年可报考市(州)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国家统一组织的`政法体改生专项招考项目单设名额,定向招录应届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招录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可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市、县长期生活的毕业生招考。

  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县和革命老区县县、乡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条件,可结合实际分别放宽到本科、大专。公务员公招考试中,特殊困难家庭毕业生免收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用。

  5、鼓励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标准:

  本、专科(高职)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和基层工作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我省扩大至50%。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实行专项招生;将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在校生(含新生),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应届毕业生应征服兵役,退役后1年内可同等享受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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