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集体户口怎么办身份证

时间:2021-03-23 11:54:09 户口 我要投稿

大学的集体户口怎么办身份证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的集体户口怎么办身份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的集体户口怎么办身份证

  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凡初次申办、到期换证、遗失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的,须本人向保卫处借用《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至所属派出所办理。领取新证时应上缴旧证或临时身份证。以南京大学为例,按照《南京大学集体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管理规定》

  第七条学生就读期间,户口不得迁出。毕业离校时,依据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提供的分配方案办理《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户口超期保留在学校的.,按有关规定迁回原籍。

  第八条因招生录取、转学、退学、工作调动等原因离校的人员,应在有关文件签发一个月内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第十条若《户口迁移证》遗失,须持接收部门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迁往地址为江苏省内的除外)、报到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书到保卫处补办。

  第十一条因子女上学、登记结婚、办理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等原因,必须借用《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页)的,可凭工作证或学生证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限不得超过一周。

  第十二条居民身份证应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属鼓楼派出所管辖的需到鼓楼公安分局(定淮门大街1号)办理,户口属摄山派出所管辖的需到仙林派出所(文枢东路11号)办理。凡初次申办、到期换证、遗失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的,须本人向保卫处借用《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至所属派出所办理。领取新证时应上缴旧证或临时身份证。

  扩展资料:

  《南京大学集体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管理规定》第二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安派出所是户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学校保卫处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集体户口管理工作。

  第三条凡经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为国家计划内的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人才引进、干部调动以及毕业分配至学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均可报入我校集体户口。

  第四条学生户口按当年的招生计划当年报入,隔年不予受理。被录取的学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自行决定。若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入学报到时按照录取通知书上户口迁移的要求办理落户手续。

  第五条教职员工办理入户手续除需户口迁移证、工作证、居民身份证、1张一寸照片外,毕业分配至我校工作的教职员工还需报到证复印件,工作调动或博士后进站到校的还需南京市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留学归国人员原国内户口已注销的还需原户籍注销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办理。

  第六条本校集体户口的教职员工子女户口可按规定迁入。在申报新生婴儿入户时,由本人持《常住人口登记表》、学校保卫处同意落户证明、父母《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大学的集体户口怎么办身份证】相关文章:

集体户口怎么办03-10

济南集体户口怎么办理03-13

集体户口怎么办护照03-10

集体户口怎么办准生证03-10

郑州集体户口怎么办理03-07

佛山集体户口怎么办理03-07

苏州集体户口怎么办理03-07

怎么办理济南集体户口03-07

厦门集体户口怎么办理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