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新生儿落户办理条件

时间:2024-10-01 02:21:40 户口

海口新生儿落户办理条件

  户口管理成为近现代社会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统,其限制甚至镇压职能将完全褪去,而协调、服务职能不断增强。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海口新生儿落户办理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海口新生儿落户条件

  新生儿父母其中一方为海口市户籍。

  办理材料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结婚证》;

  3、随父或随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关注“椰城警民通”公众号,点击“民生”进入行政审批大厅,点击“户政”,选择户政服务事项,点击“不见面审批”(如有提示应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填写《出生户口登记申报表》、上传申办材料、选择所属区域和所属派出所、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定”,进入不见面审批。

  2、申请事项(如被驳回在“我的事务”反馈)审批通过后,按照提示选择办理方式,进入“窗口办理”或“邮寄办理”。

  “窗口办理”即申请人持申办材料原件到窗口直接办理或预约办理时间后到窗口办理。

  “邮寄办理”即申请人填写收件人、收件地址、联系电话,将申办材料原件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办理单位核实申办材料原件(如有问题反馈到“我的事务”),将申办材料原件(按照规定存档的除外)及打印盖章的《户口迁移证》邮寄给申请人。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有疑义的发函调查时间及邮寄时间不计入审批、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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