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人才落户办理须知

时间:2024-06-12 06:19:42 户口

南宁人才落户办理须知

  户口管理的业务,大体上有前提性业务、主体性业务、副属性业务三大部分:地名管理、行政区划管理(以上两项在中国由民政部门负责)、户口管辖区和户口责任区划分、住户门牌号码管理等等,是户口管理的前提性业务;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南宁人才落户办理须知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条件

  1、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认定,属我市发展所需的特殊人才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3、职业院校毕业生,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4、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各类专业人才,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二、办理材料

  (1)申请入户人填写《人才引进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特殊人才认定证明;

  (4)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

  注:①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②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已加盖生效印章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证明书)、居民户口簿(核原件,留复印件)以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三、网上办理

  第一步:打开【南宁市公安局网上服务平台户政服务大厅】,登录账号。

  第二步:选择【市县外迁入】,点击【迁入本市城区】,再选择【人才落户】,然后点击【办理】即可。(同一页面还可以选择进度查询)。

  第三步: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相片材料。最后,确认内容真实有效的,勾选【同意】,点击【提交申请】。

  第四步:按照页面流程完成步骤即可。

【南宁人才落户办理须知】相关文章:

南宁人才落户办理方式03-30

南宁收养落户办理材料11-10

南宁录用落户办理材料04-11

南宁军人转业落户办理条件11-15

海南人才落户如何办理01-12

南京人才落户办理时间11-18

海口人才引进落户去哪里办理11-12

南京市人才落户的办理条件01-11

南宁怎么落户03-23

昆山人才引进落户在哪里办理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