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注销太原户口的材料和时间
公民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死者家属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死亡注销太原户口的'材料和时间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死亡注销太原户口申请材料
(一)申报人的身份证,属单位或村(居)委会申报的还需提供申报人单位介绍信或证明;
(二)死者户口簿、身份证(如无法提供身份证,须申报人书面说明);
(三)公民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四)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死者家属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或社区、居(村)委会证明办理;
(五)公民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
死亡注销太原户口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预受理审核(预受理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通过,申报人收到微信告知后,携带材料前往现场办理,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死亡注销太原户口的条件:
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需要注销户口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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