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后还可以买房吗

时间:2021-03-12 15:04:43 公租房 我要投稿

申请公租房后还可以买房吗

  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申请公租房后还可以买房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申请公租房后还可以买房吗

  申请公租房后还可以买房吗

  可以买房,但公租房应及时退出。

  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中规定:公租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其他经营。禁止承租人以房产交易方式变相分割所承租的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承租人违反规定使用公租房,应责令退出,并取消其公租房申请资格。同时承租人购买、受赠、继承或者租赁其他住房,或者因经济条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出。

  扩展资料: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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