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岑溪市公租房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保障对象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我市市区范围内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一个家庭只允许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条件
申请家庭须在市区实际常住,且其中至少有一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本市城区常住户口;
(二)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外来务工人员;
(三)有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市人社部门的证明,正常缴纳社保的新就业职工;
(四)市区工作、生活连续6个月以上的家庭(含镇户籍)。
以上4类住房困难家庭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1500元/月(含1500元/月)以下;
2、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我市无住房(含无自有产权房屋,自建房,租住政府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或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
3、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4、家庭人均财产27000元以下;
5、无四轮以上(含四轮)机动车辆;
6、无经营性用房;
7、无工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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