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租房三人房面积

时间:2020-12-22 17:50:02 公租房 我要投稿

福州公租房三人房面积

  专业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与个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区别。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福州公租房三人房面积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福州公租房三人房面积

  福州公租房三人房面积

  公租房(社会租赁房)保障家庭的保障标准均按照我市公租房政策规定执行,即三人户家庭原则上分别配租65平方米左右户型。

  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可结合实际情况,对三人户家庭配租低于上述65平方米面积标准的'房源。

  对于愿意承租较小面积房源的家庭,给予20%的租金减免。

  公租房咨询电话

  鼓楼区房管局:87525521;台江区房管局:83296354;仓山区房管局:83446243;晋安区房管局:87487583。

  鼓楼区民政局:87617872;台江区民政局:83269428;仓山区民政局:88366970;晋安区民政局:83640664。

  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1、根据《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些人员要符合相关申请条件才能申请。

  (1)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时间已满3年,申请人在本市五城区工作、生活,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

  (2)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不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或者属于本市五城区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在本市五城区务工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6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家庭成员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人属于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家庭成员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2、根据《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承租人有某些行为之一的,要退回或是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1)退回: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2)腾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保障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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