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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省直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宝鸡省直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宝鸡省直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贷款对象为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认可省中心的担保方式,目前由西安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4、提供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并支付不低于购房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具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
5、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贷二次);
6、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宝鸡省直公积金贷款办结时间
1、21个工作日内办结。
2、申请人向经办的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材料,银行受理审核7个工作日内完成。
3、中心审核8个工作日内完成。
4、担保公司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
5、放款环节3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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