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积金转入办理条件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珠海公积金转入办理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办理条件
申请将原在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珠海市继续缴存的,需在转入地珠海账户稳定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方可办理异地转入手续。
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申请的,应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职工委托他人申请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职工本人、委托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一份
3.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的,职工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加盖单位印章)
②《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③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④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一份
注:转出地中心官网查询个人缴存信息(须包含单位名称、个人公积金帐号、个人帐户状态)
办理流程
(1)职工提供申请所需材料。
(2)市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核。
(3)市公积金中心于系统向转出地中心发起申请。
(4)转出地中心向于系统反馈转出信息。
(5)市公积金中心告知申请人办理进展情况。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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