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4-09-18 19:08:59 公积金

湖南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湖南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湖南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湖南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四)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五)本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六)离(退)休的;

  (七)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

  2、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原单位改制、破产、注销,且未再就业;

  4、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继续缴存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九)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

  提取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光大银行阳光住房公积金卡;

  3、以配偶或夫妻双方名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

  4、职工因工作或夫妻两地分居原因在外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须单位出具异地工作(或夫妻两地分居)及购房事实的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配偶工作证明为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房的须提供户籍证明;

  5、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原则上应由本人或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办理;委托配偶办理的,配偶还需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或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委托同一户口本内的直系亲属办理的,直系亲属还需提供身份证和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还需提供身份证和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合法委托书;

  6、如有必要,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可要求提取人补充其他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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