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1、提出申请。借款人借款人凭“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就近到中心各相应营业网点领取申请表,填写好后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2、签订借款合同。我中心准予贷款后,借款人与中心委托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并到市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3、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业务办理时间:
1、每周一至周五(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2、(中心)上午:8:00—12:00 下午:(夏)15:00—18:00(冬)14:30—17:30。
3、(营业部)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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