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贷款银行有哪些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重庆公积金贷款银行有哪些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重庆公积金贷款银行有哪些
重行总行营业部
地址:江北区永平门街6号
电话:023—63367145
交行朝天门支行
地址:渝中区大同路70号
电话:023—63839366
中行江北支行
地址:江北区建新北路18号江北支行营业部
电话:023—67730359、023—67720656
中行万州支行
地址:万州区白岩路121号万州分行
电话:023—58220994
农行大足支行
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一环北路东段337号
电话:023—43720543
农行开州支行
地址:开州区开州大道东1246号
电话:023—52259231
招行长寿支行
地址:长寿区桃源大道6号东朝尚都商业街
电话:023—40666860
建行合川支行
地址:合川区南办处中南路502号
电话:023—42824797、023—42831031
建行荣昌支行
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广场路96号
电话:023—46737933
拓展:贷款还款
重庆公积金贷款还款正常方式及规定
1、公积金个贷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
2、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公积金个贷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计收贷款本息(利随本清)。
3、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按时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账户,如当月未能及时还款,则次月存入的资金除含正常还款额外,还应包括按逾期利率计收的逾期利息。
4、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到承办的银行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如系提前还款,还可凭此证明到担保公司按实际贷款期限退还剩余期限担保费。
重庆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手续
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应至少提前十五日通知承办的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并须征得承办的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意。
部分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按调整后的还款计划偿还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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