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组合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沈阳公积金组合贷款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沈阳公积金组合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共同申请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为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具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5.借款人(共同申请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12个月内无现金提取公积金(不含委托还贷)记录;
7.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8.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尚未还清的大额债务,且个人信用情况符合规定;
9.借款人所购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
10.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沈阳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双休日延时服务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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