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汇缴月份调整办理条件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南京公积金汇缴月份调整办理条件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办理条件
单位在一段时间内无在职职工或具有其他不需缴存的情形,需要恢复正常缴存时,应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月调整手续。
办理流程
单位到管理中心(分中心)领取或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nanjing.gov.cn)下载《住房公积金单位状态变更申请单》,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要件资料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申请办理。
注:办理材料:
1、单位没有在职职工或单位不需缴存的材料;
2、经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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