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南京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办理条件,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南京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7月至8月进行调整,单位应当按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有缴存额。
常见问答:公司可以下调缴存比例吗?
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申请降低缴存比例:
1、发生严重亏损或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
2、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
3、其他确有困难的情形。
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低于本市规定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继续降低缴存比例的,应当在期满之日前30日内重新申请。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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