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委托逐月(逐年)还公贷协议的变更办理条件
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南京公积金委托逐月(逐年)还公贷协议的变更办理条件,希望大家喜欢。
南京公积金委托逐月(逐年)还公贷协议的变更办理条件
1、委托划转还贷协议签订并生效后,由于工作变动或婚姻状况变动等原因导致住房公积金账号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变更委托划转还贷信息,并办理委托划转还贷变更手续。
2、签订委托划转还贷协议时,只有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签订后配偶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增加配偶委托划转还贷信息,并办理委托划转还贷信息变更手续。
南京公积金委托逐月(逐年)还公贷协议的变更办理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借款人及配偶的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或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借款合同、委托协议同时签订的不提供)。
【南京公积金委托逐月(逐年)还公贷协议的变更办理条件】相关文章:
南京公积金逐月还商贷怎么办理03-15
南京配偶公积金逐月还贷怎么办理03-19
公积金还车贷怎么办理03-10
武汉怎么办理公积金还商贷03-11
南京公积金逐月还贷申请流程03-17
2016公积金还商贷操作07-30
公积金逐月划扣怎么办理04-13
公积金冲贷的办理流程03-15
泉州市公积金逐月还贷的办理流程08-26
商贷公积金混合贷怎么办理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