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办理材料

时间:2024-07-01 12:24:27 公积金

东莞公积金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办理材料

  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东莞公积金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办理材料,希望大家喜欢!

东莞公积金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1、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东莞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原件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原件;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申请人的户口簿(已婚职工还需出示结婚证)原件;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2、窗口经办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办理,并出具《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员不予办理,并告知原因。

【东莞公积金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办理材料】相关文章:

汕头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可提取公积金12-12

南宁公积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条件11-12

长沙公积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到账时间02-12

东莞公积金离休退休提取办理流程01-30

东莞公积金怎么提取02-03

东莞公积金提取方式01-28

湖州公积金买房提取办理材料11-18

绵阳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材料11-15

德阳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材料11-15

湖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材料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