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毕业报到证办理流程

时间:2022-04-13 10:40:48 报到证 我要投稿

自考毕业报到证办理流程

  报到证,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教育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考毕业报到证办理流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自考毕业报到证办理流程

  毕业证书的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二张。

  怎么拿到报到证

  校方分发报到证由原《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即统招生)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步记录和凭证。在就业单位登记的毕业生须持就业报到证。校方有关部门根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的投递、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就业相关手续。

  报到证没去报到怎么办

  不报到也没关系,自己要好好保管,不过时间长了可能就没办法去报到了,自己的干部身份也就没有了。

  如报名登记表登记的地点为原籍:档案有可能在原籍县级人事局,到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干部处查询。

  没有去报到证的单位报到,默认将档案寄往地。

  (1)档案和户口,一起寄往报到证上指定的报到证所在地的人事局。

  (2)档案应由学校机要部门或邮局寄送,有些学校还可由学生自己寄送,尽管这不符合规定,但却是可行的。但是,户籍迁移证明必须由本人携带,户籍迁移证明上指定的迁入地与报到地一致。

  一般情况下,如果我们想把自己的档案放在一个单位,这个时候就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档案管理部门去登记,如果我们想在一个单位登记,那么档案就会发到我们的单位所在地。

  假如日后根本不准备做公务员或进机关单位、国企,档案放不放人才中心关系不大,只是私企退休可能有些麻烦,可以放在家里妥善保管。将来可能考公务员或进机关、国企,档案一定要交给人才中心保管。

  【拓展】

  网上申办毕业初审登记手续的流程如下:

  一、考生凭准考证号和电子摄像(或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二、使用“考籍和转不用考”模块中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确认考生的基本信息,认真输入籍贯、民族、政治面貌、职业、考前学历、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使用“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选择“毕业专业”和“主考学校”进行毕业预测,出现“考生课程满足专业毕业要求”的提示信息,选择初审地市“珠海市香洲区”后提交毕业申请。

  四、使用“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功能,选择“毕业专业”和“考生类别”后查询考生毕业,并使用激光打印机用80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打印双面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中的“本人简历”、“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由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根据省自考办的规定,凡未加盖公章的毕业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考生在6月21日前携带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市自考办交表并按规定缴纳费用(30元/证)。

  无条件上网或其它原因不能在网上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可在6月18-20日到市自考办现场办理申请毕业登记手续。

  考生交表和现场办理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携带的相关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及课程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及专科毕业证书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持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者只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若考试课程成绩合格而未领取或遗失《课程合格证》的,经查核成绩合格者,也可办理毕业登记。

  三、手工填表办理过转、不用考课程的考生,还须上交经省自考办批准的审批表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网上申请办理的无需上交);转、不用考手续必须在2009年5月1日前办理完毕。

  四、若考生考籍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等)有错漏,未按规定在2009年5月1日前办理考籍更改手续的一律不予办理毕业登记手续。

  五、考生应仔细地校对已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各个栏目,如有错漏(除上述第四点考籍信息外的其它信息),要及时更改。

  六、复印件一律使用A4型纸张。

  七、在市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只是对考生毕业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条件毕业,最终由省自考办审核及发证。

  八、现场办理毕业初审具体时间:2009年6月18—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周六、日照常上班)。

  九、交表时间:2009年6月18日—21日。

  十、毕业证领取预计在2009年10月。

  十一、市自考办地址: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市教育局4号楼二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2121325。

  经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凡2008年12月在惠州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请按下列安排领取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

  一、领取时间

  4月27日—5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领取地点

  惠州市自考办(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二楼自考科)。

  三、领取方法

  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不能代领。

  四、注意事项

  1、上述领证安排仅限于在惠州市自考办办理毕业登记的考生。在各县(区)自考办办理毕业登记的考生请与所属县(区)自考办联系。(联系电话:惠阳区自考办3826192,博罗县自考办6623534,惠东县自考办8822227.)

  2、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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