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责任书

时间:2021-05-12 14:06:46 责任书 我要投稿

管理的责任书

  在当下社会,责任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强化及责任,明确目标方向。那么责任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管理的责任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管理的责任书

  管理的责任书1

  为认真落实20xx年县应急管理工作目标和任务,县人民政府与各应急管理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以下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书:

  一、应急管理工作目标

  (一)认真落实区、州有关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

  (二)编制、修订本单位应急预案。

  (三)组织配合好县应急演练,积极做好本单位应急演练工作。

  (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五)健全应急队伍,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广泛普及救灾避险知识。

  (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16:30—17:30分,向应急办电话报告值班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七)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文字材料2小时内报送。每月报送不少于3篇动态类信息。

  (八)6月15日前向县应急管理公室报告应急管理工作半年总结;11月15日前向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全年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和下年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每季度末以书面形式向县应急管理办公室通报本单位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积极参加县应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奖 惩

  (一)考核与县双目标考核挂勾,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结果按一定的分值计入双目标考核结果。

  (二)在年初县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对考核为先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责任人:

日期:

  管理的责任书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食品经营单位必须保证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食品经营单位保证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志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销售。

  四、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乡食安办的检查,如一旦查出不得上架或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主动向乡食安办书面报告,服从乡食安办处理。对已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可以退回,并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合理妥善的解决。所退回的不合格食品应交乡食安办销毁处理。

  五、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QS、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十)其它。

  七、食品经营单位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八、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食品经营单位承担。

  九、乡食安办有权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查处。

  十、食品经营单位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师生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乡食安办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食品经营单位、乡食安办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责任人:

日期:

  管理的责任书3

  为贯彻落实公店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制,切实有效地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政府内部稳定和良好秩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目标管理责任书。

  每名干部是本人办公区域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人,全面履行其责任。

  一、全年安全工作目标

  全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因工作失职或个人疏忽造成火灾、电力安全、盗窃案件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发生泄密案、事件;不参与集体上访和危及内部、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集会、聚众闹事等活动。

  二、安全目标管理要求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工作指令。

  2、熟悉各种消防、安全器具的使用方法,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3、要妥善保管文件、文稿、K保钥匙,微机应设置开机、登陆密码防止泄密。

  4、各种文件、文稿等不得携带回家和与工作无关场所,公共场所不谈论政府机密。

  5、离开办公室或住房必须关闭电器、电源、天然气,检查门、窗关闭情况,防止用气用电引发的火灾和盗窃案件发生。

  6、不得在办公室内就餐,存放食品。

  7、做好自身安全防范,确保自身安全和不受敌对侵害。

  8、严禁酒后驾车和无证驾车,违者一切责任自负,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责。

  9、有安全意识,在办公区内见到陌生人主动询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10、严禁私下乱接电源、天然气,严禁私自使用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

  11、在办公区域、住房等重点要害部位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重点部位不经安办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不准动用明火进行施工。

  三、考核

  用年终绩效工资的20%进行考核,其中日常安全防范工作占80%,年终考核占20%。完成全年安全目标,按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兑现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将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依据有关规定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或实行一票否决。

  本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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