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时间:2021-04-09 18:39:28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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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根据不同情形,选择相应的证明材料:

  房屋类:

  佛山公积金房屋类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佛山公积金非房屋类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步骤一: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本人有选择性的携带上述办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服务中心柜台办理申请;

  步骤二:

  受委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服务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委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一)购、建、大修住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所占产权份额。

  (二)租房提取:

  1.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按租金全额提取;

  2.租赁普通住宅,按照省认定普通住宅的面积标准进行审核,即建筑面积144m2或套内面积120m2以内的部分,按租金全额提取,超出部分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3.在我市无房产申报提取的,个人提取额度为:居住所在区公布的上年度公租房平均租金标准的70%×30 m2。

  (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余额留足不低于500元。

  全额提取: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在职期间死亡。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

  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