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时间:2021-03-31 17:36:00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绩效工资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2017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通知,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和干部职工代表讨论,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制定本方案:

  1、实施范围和时间

  本局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在岗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全供事业单位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自收自支单位结合自身情况确定执行实施绩效工资的时间。

  2、绩效工资的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

  基础绩效工资按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放;奖励绩效工资总额按县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年终按绩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考核每个人的工作纪律、工作责任、职业道德、工作实绩情况,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通过考核对每个人的全年工作表现作出总的评价。

  4、考核程序

  自我总结。每个考核对象根据全年的工作对自己的表现,实事求是的自我总结,写出总结报告。考评。水利局人事股、局纪委组成考评小组,对局属各单位考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被考核对象由所在单位组织进行考评,评选出优秀、合格、不定等次、不合格。审定。将考核结果报局考评领导小组,进行充分酝酿、审定。确定优秀人数。由局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县人事局的相关通知、要求,确定优秀人选的数额。5、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以年度考核结果为准,分岗位进行兑现。①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时,取消奖励绩效工资。

  ②新的退休人员从退休日期补发所扣除本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③对工作失误、态度不积极或未能完成年度任务、或对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扣除本人的年度奖励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年度绩效工资。

  年度奖励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和岗位进行兑现。①考核不合格,不定等次的不发放奖励绩效工资。

  ②考核合格以上的,发给其扣除的本人奖励绩效工资相等数额的奖励绩效工资。

  ③年度考核优秀的分配其余的年度奖励绩效工资。

  六、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后决定执行。

  七、自收自支单位,基础绩效工资即绩效工资的70%,原则上发放。其奖励绩效工资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收入情况由各单位研究确定。

  八、各单位均定为绩效工资为1000元,其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分配比例为:

  工管:70%奖励绩效工资30%

  施工队:70%奖励绩效工资30%

  水资源办:70%奖励绩效工资30%

  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暂不执行绩效工资

  九、退休人员按县人事局的通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