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退休养老金调整

时间:2021-03-28 17:17:30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年辽宁退休养老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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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宁退休养老金调整

  此次调整采取三种办法

  此次调整,辽宁省按照人社部、财政部确定的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将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实施。具体调整办法和标准如下:

  定额调整


  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

  1.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15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退休(职)人员按照本人2015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3.4%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养老金怎么算总共分三步

  以企业退休职工张某为例,他1983年1月参加工作,2013年6月退休,缴费未中断。

  第一步:定额调整部分对号入座

  按照企业退休人员定额调整规定,张某在“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范围内,因此定额调整部分他每月增加78元。

  第二步:挂钩调整按缴费年限计算

  挂钩调整要求为,“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张某1983年1月参加工作,2013年6月退休,缴费未中断。缴费年限先算年、再算月,为30年零5个月,不足1年按1年计算,所以,缴费年限为31年。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张某可增加31元,(31×1=31)。缴费年限超过15年,每满1年再增加1元。张某可得16元,((31-15)×1=16)。这一项目合计张某可涨47元(31+16=47)。

  自去年,挂钩调整中就增加了“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15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张某统筹内养老金为1950元,该项目张某应涨9.75元,(1950×0.5%=9.75)。根据“见分进元”的原则,张某可涨10元。

  这一步,张某可涨57元(47+10=57)。

  第三步:艰苦边远、高龄人员对号入座

  调整中,对高龄和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均有不同程度的倾斜。假设张某在艰苦边远地区人员的退休范围内,他可再增加5元。

  以上三步合计,张某一共可以增加140元(78+57+5=140)。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步骤与企业相同,退休人员可参照以上步骤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