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取消农业户口农民参加社保有何影响?

时间:2021-03-07 17:21:49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6年取消农业户口农民参加社保有何影响?

  实行取消农业户口之后对农民的参保有什么样的影响呢?是好还是坏呢?下面小编为你详细的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6年取消农业户口农民参加社保有何影响?

  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制度在主管部门、缴费标准、待遇标准、医药目录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参保对象是农民,主要补助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

  在两种医保制度下,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在医保方面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是不同的。

  如果取消农业户口,意味着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身份平等,那么该如何消除两者在医保方面的差异呢?对于已经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来说,是否应该转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上,这将涉及“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如何对接统一的问题。

  其实,在今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意见》强调,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制度整合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由此可见,取消农业户口的配套政策中,建立统一的城乡医疗保险将成为焦点。据了解,国家正在积极推进这项政策,相信这一问题不久也将迎刃而解。

  失业保险不容忽视

  失业保险的缴纳对象是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要与本单位城镇户籍职工一样参加失业保险,区别在于缴费不同。按照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按月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城镇户籍职工按照本人月工资收入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但是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则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也就是说,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领取的是一次性生活补助而不是失业保险金。

  虽然取消农业户口,但是并没有收回原来农民的土地,农村人与城里人身份一样,上文提到企业招用的农民工是否要像城镇职工一样,每月按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同等享受失业保险的相关待遇呢?

  目前来看,有些地方正在实施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政策并轨,农民工按城镇职工标准参加失业保险,并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失业保险待遇。未来这一政策是否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大家拭目以待。

  养老保险没有影响

  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分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早在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其中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而且统一了共同的缴费标准,即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从参保范围来看,两种制度的结合已经打破了城乡二元藩篱,消除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身份差异所带来的影响,特别是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使得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居民按照同一套政策参保,因此取消农业户口,对养老保险的参保应该影响不大。

  工伤、生育保险影响不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也就是说工伤保险的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承担,能否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关键在于能否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或雇工,而不在于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的身份之别,因此取消农业户口对其应该影响不大。

  根据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要求,职工或者雇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不在缴费之列。意见稿中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受户籍限制,因此取消农业户口对其应该影响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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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籍改革最新政策:农转非不一定要放弃土地

  9月19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提出,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2014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明确指出要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意味着自1958年开始、在中国存在了半个多世纪的“城里人”和“乡下人”户口身份识别将不复存在。此后,包括北京在内,30个省份陆续出台各自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均提出“取消户口性质区分”。

  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北京版的《意见》提出“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同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来自北京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北京常住人口2069.3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85.6万人,较2010年275.5万人增加了10万人。记者查询发现,北京此前已取消农转非限制条件。在今年8月初,北京警方集中推出的18项便民服务措施中,提出了“取消北京农业户籍人员户口性质由农业变更为非农业条件限制,主动申请即可办理”。

  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各有哪些权益?

  人口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说,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宅基地和责任田,特别是在城市化过程中,通过拆迁,可获得更多收益;非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依附在户籍上的一些社会福利,包括教育、医疗、就业、保险、住房等方面。

  有些福利是明显可以看出差别的,陆杰华说,比如养老金,非农业户口就要比农业户口多很多,并且沿袭多年,已经很成熟和完善,但农村养老金建立不满10年。还有医疗保险,差别也较大,陆杰华说,农业户口参保的新农合一般只保大病,住院才可以报销,但居民和职工的`医疗保险,不但住院可以报销,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退休后还有各项医疗费报销待遇。

  “另外还有一些隐形福利”,陆杰华说,比如教育,看似平等,但非农业户口,可以享受更优质的教育,医疗资源城市也明显更丰富,质量更优。

  农业户口取消后是否要放弃宅基地?

  “这个不一定。”陆杰华说,户籍改革有不同路径,即使放弃土地,也不应该像过去那样简单给予现金补偿,肯定要在社保、基本公共服务上拉近和城里居民的差距,否则仅仅给房子、给钱,福利待遇却没有跟上,农民也不会愿意。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现在好多人认为农民失了身份就会失地,其实不是这样。居民制度不是剥夺农民的财产,而是给予农民平等的身份,平等的待遇。“转居既不是变成非农户口,也不是变成过去概念的城市户口”,竹立家说,而是强调在国土范围内,都是平等的身份。

  为何现在农民转非的积极性不高?

  “这就在于制度设计。”陆杰华说,从现实来看,尤其北京的农民不愿意农转非。好多人到城镇打工,包括大学生到城市里上大学,都不愿意迁户口,就是因为觉得宅基地和责任田是农民固有的优势,如果没有对等的权益补充,可能也不愿意放弃。

  “户籍制度的改革,重要的是城乡的福利能否逐渐趋同”,陆杰华说,不是把农民户籍改成居民,换一个“马甲”就行了,很重要的是这个“马甲”能带来什么。“这其实就是农民在农转非过程中的期望,他期望得到什么,这是下一步改革需要关注的。”陆杰华说,当然农民的利益诉求不可能无限制的,政府和农民要寻求一种合理路径,利益的补偿要对等。

  如何评价取消城乡户籍制度的优劣?

  “首先应该明确的,这是一个好政策。”竹立家说,取消城乡二元户籍,统一变成居民制度,是居住制度改革的重大进步。他说,过去城乡公共服务差异很大,取消城乡户籍制度变居民制度,其中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对农民来说,是有益的。其次,取消城乡户籍制度,对于将来社会保障体系的统一,包括对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对农民退休后的保障,都是基础。

  竹立家说,以后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医疗制度的完善、教育均等化的完善,农民不一定愿意固守土地,很多人会到城里生活,特别是二代、三代,不愿意待在农村。而城里人退休后,愿意到农村去,也可以去。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土地制度的改革也要推进,农村的房地产交易也将逐步推开,进入市场,城里人也可以去农村买房置地。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无论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都能从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