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政协建言发展农村合作医疗

时间:2020-12-22 10:47:43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蚌埠市政协建言发展农村合作医疗

  蚌埠市自2007年实施新农合以来,财政补助逐年提标,报销比例逐年提高,报销范围逐步扩大,群众参合积极性不断增强,参合率稳步上升。目前,蚌埠市新农合参合人数总计275.8万人,参合率达103.6%(含失地农民),但由于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农民个人自付比例虽有下降,自付额却在不断增加。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

蚌埠市政协建言发展农村合作医疗

  对此,蚌埠市政协建议:发展基层医疗服务。加大对基层门诊补贴,完善基层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等政策,引导参合人员到基层就医;改补供方为补需方。改变按投入预算给公立医院拨款为向公立医院购买服务,同时增加基金补偿向低收入人群转移,增强补偿公平性;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定点医疗准入退出机制,积极探索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改革新农合支付方式。增强医疗机构内控意识,采取按病种付费,按病种定补的报销政策,实现风险分担。加强对供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费用审核,及时分析评价,适时调整相关政策;改善新农合补偿方式。建议在受益面和受益程度提高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基金补偿向低收入人群转移,提高补偿公平性。

  附:

  《蚌埠市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2012版)

  慢性病门诊补偿提高至3000元

  慢性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为50%。单病种的年度补偿总额上限为2000元,每增加一慢性病种提高500元,但最高不超过3000元,和去年的2500元相比提高了500元。

  住院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均有调整

  新方案规定,如果住院的话,2012年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补比例为:乡镇一级医院(卫生院)最低起付线为100元,起付线以上的补偿比例由去年的70%提高至85%;县城一级二级医院最低起付线是400元,补偿比例由去年的65%提高至80%,城市一级二级医院最低起付线是500元,补偿比例由去年的是65%提高至80%;城市三级医院最低起付线是700元,补偿比例由去年的55%提高至70%。

  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至20万

  对不同额度的住院医药费用实行分段保底补偿,5万元以下部分的保底补偿比例由去年的30%提高至40%;5-10万元部分的保底补偿比例由去年的40%提高至50%;10万元以上部分的保底补偿比例由去年的50%提高至60%。住院补偿封顶线(参合患者当年获得新农合基金补偿的累计最高限额)由去年的8万元提高至20万元。

  意外伤害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至2万元

  对有责任的各种意外伤害,以及凡有第三方付费的意外伤害新农合均不予补偿。经审核排除上述情况,少儿(14周岁以下)、老年人(60周岁以上)意外伤害按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报补;其他意外伤害按无法判定有无责任的意外伤害报补,其住院医药费用中的可补偿费用的起付线以上的部分,补偿比例从去年的不超过30%提高至40%,封顶线从去年的'不高于1万元提高至不高于2万元(含同一原因多次住院),不实行保底补偿。

  住院分娩补助提高至500元

  参合产妇住院分娩(含手术产)定额补助从去年的300元提高至500元。分娩合并症、并发症,其可补偿费用的1万元以下的部分,补偿比例从去年的30%提高至40%,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同级医院疾病住院补偿比例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普通门诊补偿比例提高至50%

  普通门诊补偿单次门诊的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由去年的35%提高至50%,单次补偿额乡镇卫生院由去年的不超过15元提高至不超过20元,村卫生室由去年的不超过7元提高至10元,全年累计以户为单位由去年的不超过人均45元提高至60元。同一次门诊费用普通门诊补偿与慢性病门诊补偿不得重复享受。

  假肢和助听器补助比例提高至50%

  参合残疾人的假肢和助听器等补助比例由去年的35%提高至50%(不设起付线),大腿假肢为1500元,每具小腿假肢为70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为3000元。参加新农合的10周岁以下苯丙酮尿症患儿定点治疗费用提高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