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绍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时间:2020-12-16 19:25:03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5绍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

2015绍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有限制性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 1 、 5 、 6 条属于部分提取;第 2 、 3 、 4 、 7 条属于销户提取。

  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注: 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

  (一)条件:

  、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1、《房屋所有权证》 发证日期或公房出售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2、 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资料:

  1、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以内),需提供:

  2、《房屋所有权证》;3、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4、提取人身份证;5、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6、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但已经房地局评审事务所评审(一年以内),分类为:

  ⑴ 购买公有住房,需提供:

  ① 《**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② 《**市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花名登记表》;③ 提取人身份证;④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⑵ 调购公有住房,需提供:

  ① 《**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② 《**市职工(或单位)购买职工出售所购公房登记表》;③ 提取人身份证;④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⑶ 标准价补交成本价,需提供:

  ① 《**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审批表》;② 《**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花名登记表》;③ 提取人身份证;④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