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0-12-16 17:03:39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5湖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那么哪些条件下可以提取湖南住房公积金呢,怎么提取?下面应届毕业生网小编将为你解答!

2015湖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湖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户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四)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六)离(退)休的;

  (七)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4.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原单位改制、破产、注销,且未再就业;

  6.连续失业2年(含)以上。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职工符合本管理办法第三条(一)、(二)、(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依规冻结、限制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住两用房及偿还其贷款本息的;

  (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别墅及偿还其贷款本息的;

  (四)职工已因购买自住房提取过2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再次因购买自住房提取的.;

  (五)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非购买方式取得自住房所有权的;

  (六)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期间有逾期贷款未归还的;

  (七)非工作或非夫妻两地分居原因在外省非户籍所在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偿还其自住房贷款本息的;

  (八)职工在12个月内因同类提取条件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重大疾病提取除外);

  (九)以配偶名义在婚前(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十)因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其自住房按揭贷款额超出购房总价款(以契税完税凭证所核定的计税金额为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