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环卫工人待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1.1倍

时间:2020-11-26 18:07:45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中山环卫工人待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1.1倍

  中山环卫工人涨工资2015最新消息:近日,市住建局发布消息称,中山市《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出台。这是我市首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保障和规范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意见》从建立月基础工资最低标准、提高岗位津贴标准和节日补贴、落实社保待遇政策、重视解决住房问题、解决入户和子女入学等8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意见》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中山环卫工人待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1.1倍

  1:月基础工资最低标准不低于中山最低工资标准110%

  月基础工资最低标准按不低于中山最低工资标准的110%确定,由各用工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时明确。环卫管理部门在签订环卫作业合同时,也应将此纳入合同条款予以规定。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应相应调整环卫工人月基础工资最低标准。纳入环卫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环卫工人,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2:岗位津贴标准和节日补贴岗位津贴不低于每日10元

  调整环卫企业工人岗位津贴标准,要求不低于每人每日10元,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并进行分档、细化。

  环卫用工单位要按相关规定及时给环卫工人发放高温津贴和加班费用。每年春节、中秋节等国家法定节日和环卫工人节,环卫用工单位可向职工适当发放一定的节日补贴或等价的节日慰问品。

  3:社保待遇政策全员按时足额缴纳社保

  环卫用工单位要按规定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为环卫工人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手续,要求全员、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4:住房问题符合条件非户籍环卫工可进“环卫宿舍”

  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环卫工人,要求环卫用工单位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从其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月缴存额不得低于环卫工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的5%,单位部分的缴存比例可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当增加。

  建立“环卫宿舍”政策,多渠道筹集房源。从公租房中给予一定房源作为“环卫宿舍”,以包租形式租赁给环卫企业,用于解决环卫工人住房需求。“环卫宿舍”以集体宿舍或一居室为主进行建设,单套房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应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确实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建设的,由各镇区负责采取长期包租等形式解决。

  优先安置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环卫工人。对拥有本市户籍的环卫工人,符合准入条件的,优先通过租赁住房补贴和安排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方式提供保障;对非本地户籍进城务工的环卫工人,在本市从事环卫工作1年以上,并符合本市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可纳入“环卫宿舍”范围。

  5:入户和子女入学设专项积分,最高可积30分

  设立环卫工人专项积分,并将环卫工人专项积分纳入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项目。具体操作是在《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附加分的“社会贡献积分”中增加第9点“在中山市从事环卫工作满3年积15分,每增加1年积5分,最高限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