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15年调整最低工资

时间:2020-11-22 19:09:51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佛山市2015年调整最低工资

  广东将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佛山将从1310元/月上调到1510元/月。前日,不少在佛山的务工人员对此拍手叫好。而企业则叹生存艰难,表示要加快用机器人代替人工。

  前日,刚从江西老家赶回佛山的陈志明在张槎一家纺织企业做技术工人,每月工资和福利加在一起超过4000元,旺季甚至达到五六千元。他说:“按照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仅仅基本工资就比以前上升200元左右,这是一个好消息。”

  从湖南搭车赶回佛山的张琪已在禅城一家纺织企业工作近10年。他说:“企业按照新标准执行加班时间提高小时工资,这一块会让工人受益更大。”

  不过,许多中小企业则感叹生存艰难。佛山市南方鞋材有限公司总裁伦永谦表示,这几年普工的工资每月普遍在2000元~3000元,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5%的话,企业的成本就要上升2~3个百分点,原来人工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的12%,现在就要接近15%,“超过10%~12%的`合理临界点,很多企业做不下去只能关门。”

  南海一家环保设备企业财务人员黄小姐告诉记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表面是增加200元,但企业实际的用工成本会增加更多,“因为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也是水涨船高。”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乐从家具人士称,从2013年最低工资上调到1310元/月后,很多老板直接就不给工人加班,工人工资反而减少。

  不少有实力的企业开始选择用智能装备代替人工。伦永谦告诉记者,“南海很多鞋企已经尽量不加班,而是对员工加强培训,提高生产效率。下一步,我们将用机器人、智能装备来代替人工。”伦永谦认为,这将进一步逼迫着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型升级,将会把劳动密集型和低效能的企业慢慢淘汰掉。

  广东省上次调整是在2013年5月1日。本次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第二类标准为151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第三类标准为13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第四类标准为121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一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据了解,佛山调整前的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131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5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