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社保缴费基数

时间:2020-11-19 09:13:13 社保政策资讯 我要投稿

2017中山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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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山社保缴费基数

  2017中山社保缴费基数

  随着7月临近,一年一度的公积金缴存基数、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即将到来。根据近期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数据,两项基数均有所调高,这意味着在缴存比例和工资固定不变的情况下,中山市户籍市民在每月缴纳公积金、社会医疗保险的金额将有所提升,到手的工资也会相应有所减少。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要求,从7月1日开始,中山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以及个人缴存上限也将降低为12%,这也将影响之前缴存上限超过12%的人群。单位和个人缴存上限从20%降低至12%。算账:公积金每月少缴最高达1959.2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要求,自2016年缴存年度起,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上限从20%降低至12%,超过缴存比例上限的单位在2016年7月1日后将不能缴存。在缴存基数方面,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的汇缴年度内,计算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5年全年工资总额(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的月平均数。

  6月21日,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2016年汇缴年度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暂定为24490元(去年为22135元),缴存最高限额为5878元(24490元×12%×2)。月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以上限额的,以实际工资额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计算月缴存额;月均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最高以上述限额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这也意味着缴存上限比例降低8个百分点后,根据最新的基数,今年中山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的金额,最高分别减少了1959.2元,缴存最高限额降低了3918.4元。如果单比较新旧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按12%的单位以及个人缴存比例,则个人每月缴纳的公积金增加了282.6元。

  而根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以及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已开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在2016年7至9月完成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以及缴存额的调整工作。缴费基数增加170元调至2620元。算账:社保每月共多缴6.35元。前不久,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从7月1日开始,中山市将根据去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20162017年度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于去年中山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对于有所提升,因此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也相应有所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从7月起,按新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进行扣费。

  根据中山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中山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知》,2015年中山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620元。按有关规定,从2016年7月1日起,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2450元调整为2620元,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2400元调整为2600元。尽管基数提升了,但是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维持不变,依然是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2%,个人缴0.5%(共2.5%);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7%,个人缴3%(共10%);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0.3%,个人缴0.2%,财政补贴0.2%(共0.7%)。所以根据最新调整的基数,每个中山户籍职工,从7月1日起在缴纳医疗保险的时候,每月基本医疗保险需要缴纳65.5元,其中单位需多缴3.4元,个人需多缴0.85元;每月补充医疗保险需要缴纳262元,其中单位需多缴11.9元,个人需多缴5.1元;每月门诊基本医疗保险需要缴纳12元,其中单位需多缴0.6元,个人需多缴0.4元。

  个人参与三个险种的医保后,每月医疗保险共计多缴6.35元。大病医保新待遇公布。算账:年度累计支付限额最高超30万。市人社局还于23日公布了2016社保年度(即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大病医保待遇。根据参保种类不同,连续缴费年限不同,大病医保的保险额度也有所区别。

  如果是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足1年的参保人,因病住院,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保待遇及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之后,同一社保年度内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50%。其中,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1年,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62882元;满1年,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125764元。

  如果参保人是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1年以上的,因病住院,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保待遇、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及补充医疗保险住院医保待遇后,同一社保年度内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累计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80%。其中,参保人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188646元;满2年不满3年,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251528元;满3年以上,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314410元。

  【延伸阅读】

  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

  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在实际操作中,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拿天津来说,2016年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指他在2015年1月-2015年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缴费基数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不过,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基数均设有上、下限。今年天津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966元和14832元。这个数字是怎么来的呢?很简单,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到手的工资会变少?

  如果你在去年工资一点都没涨,并且没有任何补贴,年底公司也没有发放年终奖,那么2016年度你的社保缴费基数是不变的。但大部分人的工资水平是有一定程度上调的,这意味着,大多数职工是按本人工资作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只有少数收入偏低的职工和少数收入偏高的职工,缴费基数不是本人工资。

  以天津为例,2015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44元,60%为2966元,300%为14832元。那么本市工资在2966元以下的职工和工资在14832元以上的职工,缴费不是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此前的测算表明,社会平均工资的60%,是一个地方大多数劳动者能够达到的。特别是近年来“招工难”现象出现,各地工资水平较低的农民工等群体,其工资增速反而保持了较快的水平。因此,多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员工,是按照本人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

  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缴存基数的变化,意味着你每个月缴存的社保会更多,这个无需多言。而下限的调整同样会对很多人产生影响,因为现在有很多企业都是按照最低标准来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如今下限上调,也意味着每月缴纳的社保也会上涨。

  不过,对于少数低工资且工资上涨慢的小企业员工,缴费基数上调的影响的确存在。企业职工的感觉是“本人工资没怎么涨,但缴费涨得多”。

  还有一部分人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那就是需要自己缴纳社保的群体,比如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今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350元,这是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的标准。如果按照6350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350元与2966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此外,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66元。也就是说,如果你是自己缴纳社保,而且一直是按最低标准缴纳,那么你要交的钱就会更多了,因为最低标准已经提高了。

  为什么工资偏低的职工要按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缴费,工资偏高的要按低于本人工资的基数缴费?这主要是统筹考虑了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

  社会保险本身有调节收入差距、促进公平的功能,养老待遇不宜差别过大。在规定了缴费下限和上限后,参保者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如果其缴费工资长期低于职工平均工资的,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但其个人实际替代率(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本人退休前工资收入的比率)将高于整个制度的目标替代率;如果其缴费工资长期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其养老金绝对水平高一些,但其个人实际替代率会低于目标替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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