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违约的事情时有发生,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免费师范生违约政策吧!

免费师范生违约政策
1.不履行协议须交违约金
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毕业前不得考脱产研究生
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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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7年免费师范生政策推出到现在的四年间,有关免费师范生的10年服务期,以及没有健全的退出机制,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包括笔者在内的多位教育界人士,曾反复建言,希望有关部门调整免费生政策,完善退出机制,从尊重学生的选择权(比如在大学一年级之后由学生申请、中途可选择退出)、提高教师职业吸引力与按照人才市场规律聘用农村教师(比如对愿意到农村任教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实行学费代偿制度)等角度,采取更适宜的办法。但显然,从目前各地推出的具体办法看,有关部门并没有调整这一政策的打算,而是准备严格执行下去。
在这种情况下,笔者有一个建议,这就是在各地考生参加高考填报志愿时,教育部门和学校、社会舆论应该十分明确地告诉考生们免费师范生的严厉赔偿政策,以让所有考生能获得充分的信息,从而更理性选择——10年的服务期、没有退出机制,这当然应该三思后行,而不是贸然决策。
据笔者的调查,不少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时,对免费师范生政策的诸多问题大都采取回避的态度,淡化处理10年服务期和退出机制问题。一位家长告诉我,当初学校告诉他,不要先去想什么服务期问题,这是上大学的一个机会,考上大学再说;而且,现在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免费师范生的就业,就像是以前的“包分配”,孩子读免费师范,以后的就业不用犯愁。他就这样糊里糊涂地和孩子决定,读免费师范,而等上了大学,才发现不对劲,孩子对当老师没兴趣,想退出,却十分困难。
《人民日报》日前刊登了对免费师范生进行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尽管86.2%的受调查者在报考时将免费师范生列为第一志愿,但他们当时对相关政策的了解却十分有限:“了解一点”的占57.2%,“不了解”的占12.8%,而“非常了解”的仅占2.8%。这其中有考生们自己的原因,现在不少考生在填报大学志愿时,想得最多的是先进一所大学,至于大学的学业以及未来的职业发展,却考虑甚少,这不但体现在免费师范生选择上,也体现在其他大学和专业的选择上。
而教育部门、学校和社会舆论对政策的介绍、解读不全面,导致学生获得的信息不充分,也是原因之一。尤其是中学,学校为提高升学率,当然会鼓励学生选择免费师范,而至于学生未来的发展,学校却不会太多考虑。
眼下,北京对违约的免费师范生推出严厉的赔偿制度,正在就业、或即将面临就业的免费师范生们无疑会十分关注,可即将考大学的考生和他们的考生家长,是否能特别关注这一政策,慎重决策,就不一定。笔者注意到,近期的媒体,对这一赔偿政策的报道、关注并不多,而在一些地方的高考政策宣讲中,免费师范生政策还被作为一大亮点向家长和考生推荐。可以预见的是,还会有不少考生“糊里糊涂”就选择。如果这一政策不做调整,那么,这些考生与政策间的冲突可能会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