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大免费师范生政策

时间:2017-06-28 编辑:文帼 手机版

  陕西师范大学深入实施免费师范生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就业和升学保障机制,努力提升免费师范生培养质量。下面整理了陕师大免费师范生政策,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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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师大免费师范生政策

  陕西师范大学扎实做好免费师范生教育培养工作

  深化培养模式改革。将提前录取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全方位宣传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培养理念和通专结合、文理渗透的原则,积极实施“2+2”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各级各类精品课程资源,打破学科专业界限,全校所有课程资源向免费师范生开放。实行本科生双导师制,聘请高素质大学教师和中学教师共同担任免费师范生的指导教师。坚持和完善免费师范生学业奖励和警示制度,通过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强化教学实践能力。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免费师范生从教能力。创建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从语言文字表达、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分析、教学反思、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等多个方面,对免费师范生的教师专业能力进行专题培训。探索形成“区域集中、分片管理、两级指导”的教育实习工作机制,确立多学科专业混合编组与单一学科专业编组相结合的教育实习组织方式。试行“教师专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度。依托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立300余个教育教学实践基地。聘请750余名中学教师担任学校学科教学兼职教师,与学校学科教学论专业教师一起,对免费师范生的教育实习进行指导。

  加强就业升学指导。加强对免费师范生的教育引导,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切实做好就业服务,学校2011-2014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就业,到省会、地级市和县级以中小学就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分别为25.6%、38.5%、35.9%,到西部12省区就业的比例为74.0%。成立教育硕士培养管理中心、组建教育硕士教育教学督导专家委员会、教育硕士培养质量评估委员会,出台《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加强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督促和指导。加强与地方教育部门以及中小学的合作共建,共同完成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培养任务。

  关于2015级、2016级及2017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缴纳学费的通知

  为方便2015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缴纳第三学年学费(学费标准为6000元)、2016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缴纳第二学年学费(学费标准为7000元)及2017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缴纳第一学年学费(学费标准为7000元),本次缴费全面实行网银缴费,请相关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于7月5日之前通过陕西师范大学学费缴费平台缴纳学费。

  缴费路径:陕西师范大学主页→在校学生→快速通道→学费缴费平台;或陕西师范大学主页→专题网站→学费缴费平台,输入学号和姓名进行登录,进入缴费系统核实详细信息及缴费金额无误后即可缴费支付。

  缴费时间:2017年6月15日—7月5日。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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