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旺季须谨防哪些招聘陷阱

时间:2021-04-04 09:02:54 求职陷阱 我要投稿

求职旺季须谨防哪些招聘陷阱

  目前处于求职旺季,不少企业纷纷招人。记者了解到,面对众多的工作岗位,不少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由于找工作心切和没有经验,往往中了骗子的招。相关人士提醒,求职者在找工作的时候要多留心眼,谨防招聘陷阱,最好到正规的人才市场求职,以免上当受骗。

求职旺季须谨防哪些招聘陷阱

  不要轻易交纳费用

  已经毕业近4个月的小刘还没找到工作,为此他很焦急,上个月,他就在一家中介公司缴纳了100元报名费,虽然该中介公司几次给他介绍工作,但是那些工作都与其要找的岗位不符,后来他要求中介公司退钱却遭到拒绝。小刘说:“身边很多同学都找到工作,那时想着多一个找工作的渠道,所以就交钱了,谁知道是骗人的。”

  相关人士提醒,正规的中介所组织的招聘会上,招聘单位几乎是不需要求职者缴纳报名费的,然而一些非正规单位,则利用招聘之机收取报名费、资料费、押金等各种名堂的'费用,并以此作为长期的生财之道。所以求职者在找工作时应该到正规的人才市场或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政府严格管理的职介机构,即使缴费也应该索取有效的票据,以避免自己的权益遭到损害。另外,还有一些不法公司以招聘员工为幌子,向求职者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培训费等额外费用。所以,求职者在被要求缴费时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轻易缴纳各种费用。

  避免自己被免费“试用”

  小彬去年毕业后找到一份工作,他说,当时那家公司跟他说要3个月试用期,在那期间只付给基本的生活费,转正之后才确定工资。小彬告诉记者,他当时也没有多想,觉得自己没有工作经验,公司招用他已经很不容易,“心想着能够养活自己,而且还能积累工作经验,于是就答应了。”但是3个月试用期到之后,老板却以“工作能力不强”为由辞退了他。

  业内人士表示,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求职者在和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搞清楚试用期的概念以及试用期所享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避免自己被免费“试用”。

  勿被“高薪”冲昏头脑

  记者发现,不少黑中介或者骗子公司都会以“高薪诚聘”作为诱饵,使不少求职者受骗。面对高薪工作,相信没有人不动心。小林告诉记者,前几个月看到一个公司高薪诚聘业务经理,于是就想试试,面试之后该公司招聘经理告诉他,他的能力与该高薪职位有一点距离,但是只要走后门就可以解决。他觉得,现在很多好工作都是要靠关系,难得有走后门的机会,走走也无妨。于是便按照那位招聘经理的要求交了3000元,由于是私底下给那位经理,所以并没有任何开具任何票据。后来公司没有联系他,到公司讨说法的时候被告知没被录取,而那位经理已经离职。

  要防范这类招工陷阱,最重要的就是求职者对自己能力有一个合理的认识,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有付出才有回报,要脚踏实地,不要被“高薪”冲昏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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