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新区出台优惠办法 鼓励创新创业

时间:2021-03-17 14:36:46 自主创业 我要投稿

天津高新区出台优惠办法 鼓励创新创业

  为形成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天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近日颁布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鼓励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暂行办法》。《办法》涉及创业启动资金、办公场地、配套资金、税收、居住、配偶与子女教育等诸多方面,并自2012年5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办法》,高新区将予以科技领军人才项目300万元到50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启动资金资助。根据创业项目实际需要,为科技领军人才项目提供100到500平方米的研发办公场所,并免收3年租金。获得国家、天津市科技和产业计划资助的项目,予以50%的.配套资金。在项目投产初期2年内,根据项目流动资金需求,以贴息、拨付担保风险补偿金等方式安排100万元到500万元的专项资金,予以项目融资支持。作为项目实施成果的产品与服务,优先列入高新区政府采购目录,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优先采购。

【天津高新区出台优惠办法 鼓励创新创业】相关文章:

2017温州鼓励事业单位人才创业新办法07-18

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泰安高新区将打造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基地12-06

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04-03

农业创业创新项目04-08

农村创业创新项目04-09

创新创业计划书10-22

创新创业中期报告范文03-25

创新创业暑期实践报告03-25

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扶持奖励办法12-06

天津助大学生创业的计划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