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所院校的考研法学专业

发布时间:2017-11-24 编辑:少冰

  法学专业很受文科专业考生的青睐,那么该怎么选择院校呢?想要考法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十所院校的考研法学专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国人民大学(学科整体水平得分95)

  中国人民大学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入选“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和研究的重要基地,被誉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一面旗帜”。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

  ▶中国政法大学(学科整体水平得分92)

  中国政法大学诞生于1952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列入首批“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被誉为“政法人才的摇篮”。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中国政法大学的骨干学院。学院设5个博士专业、5个硕士专业和1个本科专业,下设9个教学科研机构、38个学术研究中心,已成为我国理论法学和公法学教育研究的重镇。其中法律史学和行政法学在国内具有顶尖的学术地位和一流的科研教学水平。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级特色专业,在2014、2015年权威出炉的中国政法类大学排行榜中,中国政法大学排名第1。

  ▶北京大学(学科整体水平得分90)

  北京大学诞生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也是最早以“大学”身份及名称建立的学校,其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北大是中国近代以来唯一以国家最高学府身份创立的学校,最初也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行使教育部职能,统管全国教育。北大催生了中国最早的现代学制,并开创了中国最早的文科、理科、社科、农科、医科等大学学科,是近代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的奠基者。学校由教育部直属,系中国“211工程”、“985工程”、“2011计划”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九校联盟(C9)及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国际研究型大学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东亚四大学BBS、国际公立大学BBS的重要成员。

  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飞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前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许多蜚声中外的知名学者、跨世纪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和新世纪人才,拥有经济法学、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四个国家重点学科,同时,作为国家法学一级重点学科,法学院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学、知识产权法学等所有学科都有很强的教学和科研实力、凭借梯队合理的最好的法学师资团队,北大法学院在教学和科研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创建世界一流法学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武汉大学(学科整体水平得分86)

  武汉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副部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2011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同时是“111计划”、“珠峰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等重点建设的中国顶尖名牌大学,是与法国高校联系最紧密、合作最广泛的中国高校,是世界权威期刊《Science》列出的“中国最杰出的大学”之一。

  武汉大学法学学科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1911年辛亥革命后改为湖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6年武昌中山大学成立,1928年改组成立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都是其中的重要院系。当时先后云集燕树棠、王世杰、皮宗石、周鲠生、梅汝璈等一大批著名法学家,办学声誉影响海内外。1979年恢复法律系,1986年成立法学院后,先后有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知名民商法专家马俊驹教授、知名国际法专家余劲松教授、曾令良教授出任系主任和院长,现任院长是知名国际法专家肖永平教授。经过三十多年的恢复重建与发展,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一方重镇。法学院于2003年获批国家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国际法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宪法与行政法学),1个博士后流动站。中国唯一一个体育法学博士点建成并在2009年开始招收博士生。国际法学科特色和学术风格,初步形成“珞珈法学流派”,整体在全国的优势明显,在国际上也有重要影响。

  ▶华东政法大学(学科整体水平得分84)

  华东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体,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系中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单位、五院四系成员、亚洲法律学会创始成员,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法律史)、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上海市特色专业建设点,侦查学专业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西南政法大学(学科整体水平得分84)

  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首批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西南联大”。

  学校现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应用经济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0个博士点、37个硕士点、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和23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司法鉴定中心是中西部唯一的国家级鉴定机构。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该校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前五强。在中国校友会网最新公布的2014中国大学研究生一级学科排行榜中,该校与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5所高校的法学学科被认定为六星级。在中国校友会网发布的《2015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中,该校名列中国政法类大学排行榜第二位。

  ▶清华大学(学科整体水平得分82)

  清华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为九校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环太平洋大学联盟、清华大学—剑桥大学—麻省理工学院低碳能源大学联盟成员。

  清华法学院有高质量的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且是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教育,按通才培养理念,只设法学专业。研究生教育,设有法学一级学科所涵盖的除军事法学外的所有专业,并设有法律硕士项目和面向外国留学生的“中国法”硕士项目。法学学科是清华大学重点建设、优先发展的学科之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实力,在国内法学学科评估中名列前茅。法学院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强调学术研究与教学并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法学院的国际交流十分活跃,已与一批世界一流的法学院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具有很高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影响力。现在,清华法学院已经成为国内著名法学院之一。

  ▶吉林大学(学科整体水平得分80)

  吉林大学始建于1946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2011计划”重点建设的著名学府,入选“珠峰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21世纪学术联盟”、“中俄交通大学联盟”等国际组织的重要成员。

  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始自1948年。改革开放以来,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1988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学法律系改建为吉林大学法学院。经过60多年的发展和奋斗,吉林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重镇和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是我国著名的法学院之一。法学院学科专业建设成效显著,目前已具有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设有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法律史学共7个博士点及联办自设法政治学和法经济学两个博士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科整体水平得分8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涵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入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中国大陆地区第七所AMBA、CFA协会认证院校,是教育部表彰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由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同建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办学历史起源于1952年9月成立的中原大学政法学院。2000年5月,中南财经大学、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并以原中南政法学院的主体和原中南财大法律系组成法学院。学院在学科建设方面已取得一系列历史性重大突破: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在民商法学、法制史和宪法与行政法学等八个二级学科均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同时也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拥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8个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5个研究方向。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民商法重点学科;在已拥有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史、经济法学等多个部省级重点学科的前提下,2008年,法学学科获得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殊荣。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分别获得湖北省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称号;此外,法学学科在全国“211工程”院校三期重点项目的申报上以全优的成绩获得广泛认同。

  ▶厦门大学(学科整体水平得分79)

  厦门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福建省和厦门市共建,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2011计划”牵头高校。入选“111计划”、“珠峰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全国31所副部级中管高校。学校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是国内最早招收研究生的大学之一,被誉为“南方之强”。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厦门大学法学院已形成较为鲜明的学科建设和办学特色。学院现拥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1个法律专业硕士(JM)学位点。国际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自1993年开始一直是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挂靠单位和会长所在机构。国际经济法学科的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国际投资法研究方向已具有相当的国际影响,联合国贸发会议于2010年遴选国际投资法“全球15所法学院领导项目”(G-15LawSchoolPilotProject)成员,厦门大学法学院成为中国大陆唯一入选的院校。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为福建省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与台港澳法研究”、“国际经济法与海洋法研究”和“国际法律制度、两岸法律问题及和平发展研究”先后获准列入国家“211工程”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重点建设项目,法学学科获准列入“985工程”建设项目。近年来,厦门大学法学院立足于国际法及民商法等特色和优势学科,不断充实和提升其他后发学科的教学科研力量,整个学科建设呈现出了有梯次的均衡发展态势。在2012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法学学科评估中,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办学实力在全国法学院校中均排名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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