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藏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6-24 编辑:bin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区、市(地)、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招生领域及计划

  招生领域有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汉语文)、学科教学(藏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地理)。招生计划100人。

  三、报名方法

  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西藏自治区考试院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在复试时进行;其余2门全国联考,联考时间为10月25日。

  英语考试大纲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考试大纲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政治理论考试主要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四观两论”;专业考试内容参见附件《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考试科目》。

  五、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第一,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第二,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学位证书的需提交)。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是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第三,《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一份。第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申请注册备案表)。

  六、复试及录取

  我校依据国家政策组织复试及录取工作。学校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根据初试与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七、培养方式

  学习年限为三年,主要利用寒、暑假进行集中授课,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论文撰写阶段采取在职兼读方式,在导师指导下,边工作边撰写论文。

  八、学位授予

  学员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由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其他事宜

  1.依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我区研究生教育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藏财综字【2014】44号)文件精神,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7000元/年。

  2.从2016年起,国务院学位办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考。

  3.请报考学科教学(语文)的考生,报名时在备注栏中写明“藏语文”还是“汉语文”。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校主页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4.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江苏路36号西藏大学研究生处。咨询电话:0891-6338411(杨老师)、0891-6343179(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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