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2015年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5-23 编辑:bin

  一、学校概况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学校坐落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地处城市西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总面积3400余亩,被誉为“花园式”校园。学校分为北、南、西三个校区办学,校本部设在北校区。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着力培养经世致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我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荣获教育部“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称号。

  学校现有教职工近2000人,专任教师近1100人,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管优秀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等百余人。目前,学校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等国家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0余项,还拥有省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80余项,促进了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共享。

  学校现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新闻传播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及公共管理)、51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4个自设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专业,有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MF)、保险硕士(MI)、公共管理硕士(MPA)、国际商务硕士(MIB)、资产评估硕士(MV)、应用统计硕士(M.A.S)、税务硕士 (MT)、工程管理(MEM)、生物工程硕士等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理论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经济法学、行政管理、伦理学、应用统计学)、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其中产业经济学为省级优秀重点学科。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新西兰、韩国、日本、尼泊尔等26个国家的教育机构和高等院校长期保持合作与交流关系。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目前已与加德满都大学、赞比亚大学和加纳大学共同创办了三所“孔子学院”。

  二、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拟招生计划、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点击查看: 专业目录 )

  注:(1)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仅供参考,以国家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2)专业目录中各专业(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非法学)、工程管理外)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规定和要求请点击查看:《河北经贸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其中,报考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还须符合食品行业从业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3)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5)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三)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报考点选择(请登录报名网站认真查看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报时间(报名时间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1)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其他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3.网报注意事项:

  (1)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浏览报考须知,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按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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